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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侦探:非法同居财产怎么处理

发布时间:2023-11-11 15:33浏览次数:times
非法同居财产怎么处理 非法同居是没有夫妻关系的两个人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这在我们生活中非常普遍,那么非法同居期间,双方在生活中形成的各项财产应该怎么处理呢?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非法同居财产怎么处理?接下来由诉宁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非法同居的类型  非法同居,也即人们常说的非婚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根据中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非法同居分为三种类型:  1、双方均无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  2、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  3、双方均有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  由于非法同居不符合《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因此,将会对当事人产生如下影响:  1、根据《婚姻法》第32条第3款第1项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另一方可以据此提出离婚。  2、根据《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3、人民法院在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案件时,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应按照《婚姻法》、《民法通则》、《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民事制裁。  二、非法同居财产怎么处理  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类推适用夫妻财产的分割规定,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便成了一条司法惯例。  1、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但另一方当事人对取得该财产的当事人在取得该财产时有资助,或在取得该财产的过程中有辅助性劳动及提供生活帮助的,则该收入或财产应为一般共有。可根据当事人在取得财产中的作用大小,确定不同的份额。  2、同居后共同购置的财产属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如同居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中山婚外情取证。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  三、非法同居的法律后果  1、婚姻法第32条第3款第1项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另一方可以据此提出离婚。  2、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3、人民法院在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案件时,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应按照婚姻法、民法通则、《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民事制裁。  以上是诉宁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非法同居财产怎么处理,同居期间各自的收入各自所有,如果是为了共同生活而购置的物品就按份所有。这不同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有其它疑问,欢迎向诉宁网网站发布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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