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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婚姻调查:房产继承权顺序一般有哪些呢

发布时间:2024-11-27 15:58浏览次数:times
房产继承权顺序一般有哪些呢

一、房产继承权顺序一般有哪些呢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制度,若被继承人在离世之前还未立下合法有效的遗嘱,或者是其所订立的遗嘱存在失效或其他缺陷等情况,则必须依照法定继承原则来进行遗产的分配。

关于房产继承权的具体顺序,我们可以做出以下具体阐述:当继承发生之后,首先应遵循法定继承程序;

如若现有遗嘱,那么此时将以遗嘱内容为准进行继承,或者涉及到了遗赠,也是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当然如果有遗赠扶养协议的话,同样应该依据协议内容履行职责。

对于法定继承程序,在继承初始阶段,其权益应由其配偶、子女、父母优先享有,而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并不参与继承过程。

众所周知,没有配偶、子女及父母的情况下,才会轮到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参与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房产继承权什么时候开始算起

根据法律规定,法定财产继承权自被继承人自然逝世亦或是依法宣告逝世那天起启动计算。

无论是自然离世还是法律上的宣告逝世,均可称之为公民在法律层面上的"消亡"。

自继承行为开始之时起,若继承人并未就其继承权利进行明确的弃权声明,那么该行为便应作为默认的接受继承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三、房产继承权官司怎样收费诉讼费

此房产继承纠纷的诉讼费用,依据诉讼请求所要求的诉讼标的之价值计收。对于不满 1 万元的诉讼请求,则收取固定的 50 元每宗的诉讼费用;若高于 1 万元而未满 10 万元者,应按比例交付 2.5%的费用;大于或等于 10 万元且小于 20 万元者,需支付 2%的费用;若诉讼请求涉及的标的额大于或等于 20 万元而小于 50 万元,则需支付 1.5%的费用;依此类推。然而,诉讼费用最终将由败诉方承担,但在提起诉讼之时,原告需先行垫付。另外,若事件得以通过调解方式解决或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则诉讼费用将会减半收取。值得注意

的是,具体的收费标准可能会因为地域差异以及事件的复杂性而有所不同。

依据我国法律,若无有效遗嘱或遗嘱有缺陷,遗产按法定继承分配。房产继承首先遵循法定程序,有遗嘱则按遗嘱或遗赠规定执行,有遗赠扶养协议则按协议履行。法定继承中,配偶、子女、父母优先继承,无则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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